各位申请人:
按照《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》和《农田生态保育与污染防控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》,2022年度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立项评审工作已经完成。经申请者提交申请,实验室初审、学术委员会评审等环节,最终确定3个项目通过评审,给予立项,详见附件。
请各项目主持人严格按照《农田生态保育与污染防控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和年度任务书要求开展研究工作,合理使用经费,保证项目如期完成。
农田生态保育与污染防控安徽省重点实验室
2023年2月15日